33.2022年2月,中国北京方达公司与日本维达纸业公司签订内文纸进口合同。2月底,方达公司又与中国三和印厂签订内文纸供货合同,约定将从维达公司进口的内文纸转卖给三和印厂。2023年3月,因日本维达公司拒不供货,日本国际商会仲裁院依据内文纸进口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理案件并作出日本维达公司违约赔偿的仲裁裁决。5月,三和印厂因方达公司未如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日本维达公司在中国境内既无住所也无可执行财产,北京市中院有权受理承认该日本仲裁裁决的申请
B.若北京市中院受理了该日本仲裁裁决承认申请,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该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
C.若北京市中院受理了该日本仲裁裁决承认申请,可以“作出该裁决的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一致”为由撤销该仲裁裁决
D.若北京市中院受理了该日本仲裁裁决承认申请并拟作出承认裁定,应当向北京市高院报核;北京市高院经审查拟同意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核。待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方可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核意见作出裁定
【答案】A
【解析】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当事人可以向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与裁决的纠纷有适当联系的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A项正确。我国法院原则上无权主动审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效力,除非裁决内容明显违反了我国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争议不具有可仲裁性,B项错误。我国法院无权撤销外国仲裁裁决,C项错误。不予承认或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才须履行逐级报核制度,拟承认无须报核,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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