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文娟对虐待罪判处罗相军半年不服,上诉有没有希望?家暴十三年为何法院只认定15个月?
一、事件概述:
39岁的商文娟,从辽宁远嫁湖北婚姻一共14年,家暴就伴随了整整13年。第一次挨打,是因为一碗面。2011年两人结婚,婚后几个月商文娟怀孕,有天中午肚子饿了,提前煮了碗面吃,没等丈夫回家。就这么一件小事,罗某抬手就是一记耳光。她以为道歉是真的,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头。
怀孕8个月罗某一拳砸向她的眼部,鼻血灌满口腔。剖腹产坐月子,伤口缝线还没长好,照样挨打,伤口崩裂出血。孩子作业写得慢打她。拖鞋没摆对位置,打她。甚至连罗某自己痔疮犯了不舒服,回家也要拿她出气,亲口说"就算痔疮犯了拉不出屎,也要打你"。
施暴手段也不断升级。为了不留明显外伤,罗相军隔着被褥打,专制造内伤。拿枕头捂住她的口鼻捂到意识模糊。把头摁进马桶,当着孩子的面羞辱她。儿子跪地求情"爸爸别打妈妈了",结果连孩子一起挨耳光。商文娟是做销售的收入超过罗相军好几倍,罗相军为了独占财产,逼商文娟自杀,对商文娟说你要是愿意死我可以不打孩子。
13年里,商文娟报警二十余次。警方出具过家暴告诫书,两次行政拘留。2023年法院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下发21天再次被打,2025年再次获得人身保护令。
2024年5月罗相军在电梯里当众扇她巴掌,商文娟报警后罗某被行政拘留。拘留期间对方发短信让她撤案,这一次她没有心软。她偷偷录下了三百多条家暴录音和视频,整理好所有的报警回执、医院病历、伤情鉴定,以虐待罪提起刑事自诉。
2024年5月,她带着儿子逃离恩施在外地租房生活。那间简陋的出租屋,是她十多年来第一次不用活在恐惧里。
2026年7月28日,一审宣判:罗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但法院只认定了2023年到2024年共15个月的施暴事实,二十余次报警记录中仅采信了6次。6个月,已经是有期徒刑的法定最低刑。宣判当天商文娟就表示不服。8月5日,她正式提起上诉,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以法律援助方式无偿代理。上诉状里的上诉请求很明确:依法从重改判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律师指出一审存在四大争议:
1、事实认定不完整:13年家暴只认定了15个月,二十余次有效报警只采信了6次,大量施暴事实没有查清。
2、伤情认定有偏差:一审仅对单次殴打做了轻微伤鉴定,没有评判长期家暴与商文娟现有伤病之间的因果关系。商文娟目前重度尿失禁、重度抑郁、甲状腺癌,多项损伤远超轻微伤标准,律师已同步提交司法鉴定申请。
3、量刑情节认定存疑:庭审全程罗相军拒不认罪、没有道歉、没有悔过,不应被认定有悔罪情节从轻处罚。
4、多项法定从重情节未被考量:罗相军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无视多次家暴告诫文书、婚内出轨,一审都没有纳入量刑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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