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案#《不起诉决定书》相当于《判决书》,送达給辩护律师是检察院公诉人法定义务。我在7月27日的微博里说,向北海市检察院书面控告下级银海区检察院潘副检察长,故意不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给我,侵犯律师执业权利,这叫做穿着制服违法呀!但北海市检察院回复说“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推给我控告的银海检察院,完全不着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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