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50元车上过夜费”事件始末
7月27日晚,王先生一行三人驾驶一辆越野车来到伊宁市伊美臻选酒店,因当天酒店仅剩一间定价300元的大床房,一行人商量后决定,王先生独自入住客房;另有两名女性同行者因周边酒店全部满房,只能暂居停在酒店停车场的越野车内。
7月28日,又有一辆越野车和一辆房车抵达了酒店,至此王先生一行共计10人,只开了一间房,但在停车场停放了3辆车。
入住期间,王先生一行人多次使用酒店公共区域,在院内搭建天幕、搬用酒店电饭锅做饭,次日又在酒店洗了大量衣物、挪用酒店凳子进行晾晒。
酒店负责人表示,酒店因为停车场停车位有限,优先保障入住酒店客人使用,王先生一行人员除了停车,还占用了公共资源,双方曾口头约定:使用场地、炊具等设施,每人需支付50元费用。
7月29日,王先生办理退房结算,要求酒店以重庆某货物运输公司为抬头开具两张发票:一张为常规客房住宿费,另一张对应双方商议此前收取的使用场地、炊具等设施150元费用,且必须在发票备注栏标注“停车车上住宿费”。
酒店负责人告知前台服务员全额退还150元,明确酒店从未设置“停车车上住宿费”收费项目,希望以此化解分歧,但王先生拒绝接受退款,并拨打报警电话。
经双方现场协商,为了尽快平息争执,酒店只能按照王先生要求,开具了带有特殊备注的发票。
8月4日,酒店接到了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重庆游客王先生投诉了伊美臻选酒店。
酒店提供的两段通话录音显示,在第一段通话录音中,王先生表示:“我给出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你补偿我5000元,第二退还我200元并且开除现场负责人和前台。”在第二段通话录音中王先生再次表示:“开除的这两个人必须每人罚款500元,这1000元转给我,算是补偿。”
酒店负责人对王先生表示,免除两晚住宿费,退还“车上住宿费”150元,同时重新招聘前台和工作人员。但王先生坚持要通过视频方式监督这两位员工已被开除,对两人进行罚款,并给王先生退赔200元。
最终,酒店选择了第二个方案。
8月4日18时01分、18时16分,酒店负责人分两次将“车上住宿费”200元和“罚款”1000元都转给了王先生,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王先生悉数收款。
王先生在电话里表示:“大家都是做生意的,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重庆欢迎你,来看看重庆的热情。”
8月5日,重庆某报援引王先生单方陈述,将复杂纠纷简化为“酒店向睡私家车游客收取车上住宿费”的冲突叙事,引爆舆论,大量网友质疑酒店违规乱收费,酒店负责人私人电话不断接到骚扰、谩骂等来电信息。
8月7日,重庆首发媒体将相关视频删除。
8月10日,《重庆日报》就旗下《重庆晨报》刊发《重庆游客伊犁遭遇奇葩账单 睡自己车里,被酒店收了150元“住宿费”》的报道,发表《致歉声明》,对记者作出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值班负责人、责任编辑作深刻检查、停职三个月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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