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一个小仙女,找了家面包店,在人家的露台上看书。店员过来表示要消费才可以坐在这里。小仙女不乐意了,拿出手机对着面包店和店员一顿拍,然后在谷歌上给面包店打了一星,并评论面包店垃圾,难吃,店员高傲等内容。关键是,她一个大字儿都没消费。
后来面包店将小仙女起诉。结果就是,小仙女被判2550欧元的罚金;除此之外,还要支付800瑞郎,也就是大约850欧元的诉讼费用。同时删除那张面包店员工的照片以及向对方道歉。
咱就说,国内啥时候能对这种恶意评价的,能够重拳出击 ?就比如#睡车里被酒店收150元住宿费事件反转# 事件的这种人...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