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去世名下却多出交通事故# 【#未去过事发地却多出交通事故协议书# 】#汽修店老板用客户信息骗保获刑# 上海市民徐先生面对上门询问的民警时,可谓一头雾水。自己在那段时间从没去过宝山区,却凭空多出一份“交通事故协议书”。更让他困惑的是,那份协议书上签着他的名字,笔迹分明不是自己的。这并非个案。随着公安机关的深入排查,更多离奇现象浮出水面:有的车主在事故时段根本不在国内,甚至有车主已经去世,却依然被“安排”出了一场场事故。
记者近日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检察院)获悉,这背后是一起汽修店老板利用车主信任、通过伪造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的保险诈骗案,日前法院已作出判决。
2013年叶某军在徐汇区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店,经营范围涵盖维修、年检,还代办违章处理和保险理赔。为了方便操作,他用亲戚王某的身份注册了一家汽车配件服务部。实际经营过程中,有的客户发生事故后将车送到叶某军的汽修店,委托其代办理赔业务。久而久之,叶某军发现,自己已经掌握了不少老客户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信息,便打起了通过伪造交通事故走保险理赔来抵扣修车款的念头。
为此,叶某军使用老客户的身份证原件,到附近银行以代开账户的方式开通银行卡以获取保险理赔款。随后他便制造虚假事故现场:单车事故就将待修车辆已受损的部位对准树、路灯或墙面等固定物拍照,伪装成刚发生的事故;双车事故则安排两辆待修车“拼凑”碰撞痕迹,甚至涂抹扩大油漆面,以抬高定损金额。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叶某军甚至开始利用自己和员工、亲戚名下的车辆和银行卡进行保险诈骗。其哥哥叶某新发现有利可图后,也走上了这条犯罪道路。
此外,叶某军还四处收购低价二手车,不仅没有变更车主信息,还以“减少提款麻烦”“现金结算代办手续”等理由向原车主索要闲置的银行卡。之后,他操纵这些二手车继续伪造事故,在申请保险理赔时沿用原车主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进行登记,轮流扮演车主、投保人、被保险人、司机等角色,骗得多笔理赔款。
为了让骗保行为更加隐蔽,叶某军通过微信转账好处费的方式收买了某保险公司定损员李某。拿到好处后,李某不再实地查勘,只要收到事故现场照片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照叶某军的意思出具定损报告,甚至主动帮其扩大物损费用。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一家保险公司在排查老旧车风险数据时,发现叶某军亲戚王某名下汽配服务部的出险记录异常集中——不仅多起案件碰撞形态雷同,还频繁在不同保险公司反复理赔。上海市保险同业协会调查后发现,叶某军的汽修店与王某的汽车配件服务部地理位置极近,且出险记录中出现大量重复赔付,怀疑存在合伙诈骗嫌疑。
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人员找到那些被冒用身份出险的车主询问事故详情,这才揭开了徐先生“人在家中坐、事故天上来”的真相。
案件移送宝山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展开了细致的审查工作。经查实,叶某军在2020年至2024年经营汽修店期间,以虚假的事故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30余起,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叶某新用上述手法骗取理赔款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到案后,两人均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定损员李某在担任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期间,除了收取叶某军等人的“好处费”,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定损理赔过程中多次收受其他多家汽修店店长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到案后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2025年12月11日,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叶某新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2026年1月27日,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叶某军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26年4月23日,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各自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法治日报) http://t.cn/AXN9NIe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