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因“借新还旧”涉嫌借款型诈骗罪,被贵院判处有期11年,作出判决迄今两个半月之久,却依然没有归档移送到临沂市中院,请问:如果被羁押当事人是你们的家人、子女、兄弟姐妹,张洁法官还会这样干吗?还会是这种冷漠的态度么?我的联系方式是151-9006-5450或158-9595-0440 @临沂兰山区法院 @临沂中院 @临沂政法 @临沂发布 http://t.cn/AiNqI7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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