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谈
26-08-17 10:43 微博认证:海外新鲜事博主 科技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三孩非亲生案今日开庭,当事人韦先生愿意放弃30万赔偿,只求一个生父姓名。这笔账,他算得很清楚:30万不过是他一年的收入,而真相却是他一生的痛苦。这真相,法律没法给,这是受害者自费的“悬赏”正义。

更荒唐的是,从目前的法律条文看,女子在家中生私生子的欺诈抚养追责路径窄得可怜。抚养费返还,本质是“不当得利”的民事纠偏,法院算得再精细,也追不回十几年错付的情感与精力。(该案例算下来才11万…)精神损害赔偿,20万在司法实践中已是天花板,多数判决只给几万块“安慰费”。

可韦先生失去的,是父亲的身份、血缘的根基、参与孩子成长的每一个清晨黄昏,这些怎么量化?怎么去追偿?

欺诈方只要不开口,就没有任何强制手段能撬开她的嘴。亲子鉴定能确认“非亲生”,却鉴定不出“生父是谁”。法律可以判赔偿,却判不出一个回答。

所以,这不仅是赔偿数额的问题,更是制度逻辑的错位。欺诈抚养不是简单的“女方出轨”,而是一场系统性欺骗:

伪造父子血缘关系,冒用父亲的抚养义务,侵吞家庭资源,甚至剥夺父亲知晓在家里生的私生子真正父亲的基本权利。

财产权、身份权、知情权,以及孩子的出身权,统统因为保护隐私隐藏在背后。韦先生放弃的是30万,但法律放弃的,是让欺诈者付出应有代价的威慑力。这是制度失语,真相本不该标价,除非法律先给它打了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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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