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
26-08-18 09:56 微博认证: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官方微博

【骑行横穿机动车道 事故全责自负】
近日,长宁区迎乐路进仙霞西路北约 100 米处发生一起机非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手臂、腿部擦伤,机动车车头受损。长宁交管到场处置认定:非机动车骑行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自身伤情自行承担,并赔偿机动车全部车辆损失,机动车一方无责。#交警提醒# 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注意观察路况,下车推行通过,切勿骑行横穿道路。 http://t.cn/AXNsHF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