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视新闻
26-08-21 19:32 微博认证: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剩饭剩菜喂猪违法是断章取义#【#网传剩饭剩菜喂猪违法是误读#】家里的剩菜剩饭,以后还能不能拿来喂猪?一不小心违规,逮着了就要罚十万块钱,真的假的?最近,不少老乡都在心里犯嘀咕:几千年来农村都是剩饭喂猪,怎么现在突然就不行了?今天我们一次性讲清楚,很多人其实都理解偏了。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第五百一十四条规定: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正是这句话被不少自媒体片面解读,才引发了误会。
首先法条里说的厨余垃圾,和咱们老百姓家里的剩菜剩饭,完全是两码事、不能画等号。

厘清了这个概念,咱们再来看看法条里说的畜禽养殖场。法律约束的是畜禽规模化养殖场,不是农村散户。我国每年吃掉七亿头猪,十九家上市猪企一共是出栏一点六亿多头,占到总盘子的比重还不到四分之一,因此,我国目前生猪养殖的主力依然是中等规模的养殖场以及无数的农村饲养散户。

其实,这不是一道“新禁令”,而是一次“旧法搬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就禁了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泔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也重申了养殖场的厨余垃圾禁喂规定。那为何《生态环境法典》还要再提?因为法和法的功能不同——这次它出现在“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章节,立法出发点不是管养猪,是管厨余垃圾不能随便处理。同一件事,从不同角度管,这就是法律体系的系统集成。部分自媒体把“畜禽养殖场”脑补成“所有散养户不能豁免”,生生把一条管垃圾的法条解读成了“农村散户不能用自家剩饭喂猪”。

这次法典施行引发热议,不是因为新规更严,而是因为“法典化”让公众第一次集中阅读之时,却被断章取义。未来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刚性底线会守住,柔性配套也会跟上。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不能喂,家庭剩饭不在管束范围;规模化养殖场是重点,散养户不受直接影响。 (陕西台新闻中心策划:李彤 任超 评论员:贾晗 摄像:柴子佳 包装:冯奕菲 封面:王福禄 编辑:小单)@陕视新闻 http://t.cn/AXptVO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