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幸福者退让原则啊
听着好像挺高大上的
想说的无非是过去那套光脚的不怕穿鞋子的说法
可换个叙述角度,整个话的意思都变了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有些时候还有那么点一无所有的弱者奋力一搏的意思(别跟我抬杠,我说的是有些时候)
现在这个什么幸福者退让原则
把需要被迫让渡自己的权利的人称为幸福者
把试图侵害别人合法权益的人看作应该被同情的不幸者
乐,这是幸福和不幸的人的区别吗?
根本不是
还原则
搞得好像这是什么应该守的规矩一样
尤其在网络上
无数网友用的这个说法的对象
根本就是软弱可欺的普通人和不讲理的某方面强大的人
一天天的搞的这些说法,还要加上原则这两个字
恨不得把这玩意儿搞成规矩
就这种语言构成方式,你细想起来,绝大部分使用的场景不过就是有些人要求另一些人老老实实当软柿子罢了
我宁可用更粗俗的说法
好汉/女不吃眼前亏,也好过这种分明把人当软柿子,还用幸福者退让原则这种说法来绑架的这个调调
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