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岳业鹏
26-08-22 14:0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超话粉丝大咖(法硕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288.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谭某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决战考研#
A.正确
B.错误 http://t.cn/AXNVq5y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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