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逃日将至
26-08-23 23:38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发布于 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