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投诉超10次或认定恶意索赔# #有这11个特征将判定恶意索赔#】近日,南京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投诉举报 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向以"打假"为名恶意牟利的职业索赔乱象正式亮剑。
新规细化11项综合判定特征,包括知假买假、重复索赔、索赔内容格式化、以曝光索要财物等行为,设置量化频次参考标准,将“全国12315平台累计投诉举报50次以上、1年内向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10次以上、7日内发起3次以上(同一事项重复诉求除外)”作为数量异常的判定参考;同时,创新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制度,联合多部门共享投诉举报、复议诉讼、信访等数据信息,实现跨部门联动研判。
为避免误伤合法监督,特别规定:经营者内部“吹哨人”依法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牟利性投诉举报,不受政策规制。此外,新规还明确支持经营者依法拒绝无理索赔,食品药品领域民事诉讼不支持超出合理消费需求的不合理索赔。@南京零距离 http://t.cn/AXpOOxl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