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的刑法观
26-08-27 18:0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160.甲见乙拎着行李箱在车站徘徊,对乙的行李箱产生非法占有目的,暗中向乙扔石头,意图砸晕乙。乙被砸中头部,赶紧捂着伤口去寻找医生。甲此时走过来,将地上的行李箱迅速拿走。甲的行为构成?(多选)
A.抢劫罪(既遂)​
B.抢劫罪(未遂)
C.盗窃罪​
D.侵占罪

[解析]
本题的行为结构是:甲本想以暴力手段砸晕乙后抢劫乙,然后乙没晕却离开,随后甲拿走行李箱。可以看到甲有两个行为,首先是第一个行为意图抢劫乙,构成抢劫罪,但是未遂,因为乙没晕,此时,甲对人有暴力,故A项错误,B项正确。第二个行为是乙走后,甲拿走行李箱,此时甲对人无暴力,是通过平和的手段将他人占有之物转移为自己所有,构成盗窃罪,既遂,故C项正确、D项错误。所以本题要对甲进行数罪并罚。
本题答案:BC。
#法考# #决战法考# #柏浪涛的刑法观[超话]#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