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发生送、转、缩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依据送、转、缩股比例对限售股成本原值进行调整。
发布于 四川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发生送、转、缩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依据送、转、缩股比例对限售股成本原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