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案重婚罪未成立##胚胎案重婚指控认定无犯罪事实#
江苏无锡朱女士控告丈夫与第三者涉嫌重婚,目前警方和法院均认定重婚罪的指控不成立,不存在对应的犯罪事实。
之所以出现这个结果,是因为法律和事实层面都遇到了阻碍:
一方面是重婚认定的法律构成上,要认定法律意义上的重婚,需要有配偶者再次完成真实有效的婚姻登记,但本案当中丈夫和第三者使用的是伪造的结婚证,这份证件本身不具备合法婚姻效力。
另一方面是事实重婚的层面,现行司法要认定事实重婚,要求双方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得到亲友邻里的普遍认可,这个认定门槛本身就高得离谱。这套认定规则合不合理我觉得是可以讨论和质疑的,但这就是当下司法裁判实际遵循的尺度。
今年3月朱女士就已经把相关材料提交给警方,警方没有立案,口头告知她可以走刑事自诉的路径。可她提起的刑事自诉,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之后她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同样未获得支持,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这条路,现阶段对她而言已经走不通了。
不过,重婚指控不成立,并不代表维权就此画上句号,朱女士还有很多可以发力、正在努力的方向:
男方因为伪造、使用假结婚证,目前仅仅被处以五天行政拘留,不过这件事存在进一步升级为刑事追责的可能性。伪造和使用国家机关证件本身就有刑事追责的空间,一开始作出治安拘留处理,是当时严重后果还没有充分暴露。
而现在事件牵扯冷冻胚胎,直接侵入医疗辅助生殖领域,舆论关注度很高,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已经十分恶劣,和之前判行政拘留时相比天差地别。朱女士现在也针对伪造证件一事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对比难以落地的重婚指控,这一块反而具备更大的追责空间。
除了刑事层面继续争取,民事维权同样还有很多路径。
男方的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婚姻当中的重大过错,朱女士在离婚诉讼当中,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向无过错的自己这一方倾斜。与此同时,她还可以继续追查丈夫隐匿的财产,丈夫私自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也有望通过诉讼途径追索回来。
总而言之,整件事远还没有到尘埃落定的阶段。还有得是适用于渣男的刑法和民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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