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案重婚罪未成立#
可能是胚胎案不让炒作了,朱女士这边都用泡泡指代,
警方、法院认定没有犯罪事实,这项认定,仅司法机关认定男方婚内出轨、医院内伪造证件建档的行为,达不到刑法构成重婚罪的要件,因此不予定罪定罪。
朱女士把 “不构成刑事犯罪” 曲解成 “男方行为被司法认可”,是典型的舆论偷换概念。她为达个人目的,她抹着眼泪,用一口一个他们没有错,错的是我,煽动那些文化层次低,不懂法律常识的家庭妇女给她当枪使。
她一再想要通过打造受害人设,掀起舆论,裹挟司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于我们每一个守法公民来说,实难认同她的这种炒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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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