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事件处罚通报#
通报称:演员郭德刚歪曲篡改表现抗战的著名歌曲《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造成恶劣影响,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给予举办单位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对演出剧场警告、罚款。
但未提到给郭德刚的处罚。查了一下这部条例,郭德刚的这种行为违反了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但是,在该条例第四十六条中,只是规定了对经营单位、举办单位进行处罚的依据,确实没有对演员违反第二十五条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目前也没有看到其他主管部门调查郭德刚的这种行为。
所以,郭德刚的这种行为,虽然被认定为违法,但并不能对其处罚,因为没有处罚依据。至于后续是否还有相关部门调查并处罚,拭目以待吧!#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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