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概念称被摸臀或涉寻衅滋事# 现在有些人的“维权意识”确实过头了,把一切身体接触都往“性骚扰”上靠,但别忘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和常识,不是谁嗓门大谁就有理。
4岁的孩子没有性意识,这是生理常识;跑动中意外触碰,这是监控事实。社会需要保护女性免受真正的侵害,但同样需要保护一个4岁孩子不被成年人的偏执和戾气所吞噬。
发布于 北京
#混淆概念称被摸臀或涉寻衅滋事# 现在有些人的“维权意识”确实过头了,把一切身体接触都往“性骚扰”上靠,但别忘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和常识,不是谁嗓门大谁就有理。
4岁的孩子没有性意识,这是生理常识;跑动中意外触碰,这是监控事实。社会需要保护女性免受真正的侵害,但同样需要保护一个4岁孩子不被成年人的偏执和戾气所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