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臀事件女子称没挂成号在医院痛哭#一个非常显然的事情,孩子的父母太软了,基层民警和稀泥了,媒体乱带节奏了。
自己孩子正常活动,却被人勒脖子,恐吓,威胁,却要去给对方道歉。明明是成年人伤害儿童事件却被媒体炒作成四岁孩子摸臀事件。
把四岁的孩子和摸臀放在一起,本身就是荒诞的,滑稽的,不可理喻的。
如果这个事儿孩子父母道歉妥协,留给孩子的是,“我什么也没做,被一个大人莫名其妙勒脖子伤害,最后我却需要道歉”。
很显然是这女的撒泼打滚,很显然是这女的伤害儿童,就因为她会撒泼打滚?就因为她会道德绑架?就因为她声音大?
所以孩子就要受这种委屈?
这不合适,也不合理。
儿童权益保护不应该停留在纸面上和概念上。
一个社会如果连这种基础的儿童保障环境都无法实现,生育率还得跌!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