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稀泥的处理方式,各国都差不多。
就拿美国来说,如果类似的事情放在美国,怎么处理?
不处理,你们自己找律师博弈。
然后律师互相掰扯一下,达成和解,签协议,完结。
那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呢?
那就上法庭,这就牵扯到律师费,证据调查,庭审,时间成本,上诉风险。
那么问你:和解不和解?
没有任何人逼你,但是最终你会选择和解,因为你耗不起。
其实在中国你也可以这样,你可以拒绝签协议,官司打到底,没问题。
上庭,一审不行就二审,弄到底。而且律师费也没有那么贵。实在不行自己上也可以。
但是大多数人不会。
国内是行政调解。
美国是:律师,保险公司,法院。
很明显国内便宜一些。
很多人老是想着“国外不一样”,
“国外一定有一个又公正,又便宜,还快速的仲裁人”
不存在这个问题。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