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6-09-10 14:11 微博认证:《人民日报》法人微博

【“不超标”等于“不侵权”?#噪声扰民不再唯分贝论#】#噪声扰民分贝达标不等于免责#噪声的分贝数值达标,就理所当然免责吗?近期多地法院适用前不久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处理噪声纠纷,共同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噪声侵权认定,不再“唯分贝论”。
[话筒]这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在浙江衢州宣判的“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第一案”。该案中,一边是楼下水产商铺相关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转,持续不断的低频嗡嗡声,经由建筑楼板传导日夜侵扰楼上住户,致其睡眠严重受损;另一边是没有检测报告能够证实噪声超标,楼下商户因此辩解“不构成噪声污染”。
[话筒]对此,法院进一步明确裁判规则——即便噪声监测数值未超国家标准,只要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致使持续性低频噪声超出普通人容忍限度,损害群众居住安宁权益,经营者仍需承担民事责任。详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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