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的逻辑
26-09-10 18:00 微博认证:西安东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宣传总监

看了三段调解记录,我直接把手机摔沙发上了。
不是气那个四岁男孩,是气这个事儿居然能折腾到第三次调解。
你品品——
一个四岁小孩,在公共场所,不小心碰了一个成年女性。
然后呢?
报警、调解、再调解、再再调解。
我就想问一句:咱们的警力是太富裕了吗?
正常流程应该是这样,三分钟走完:
女子报警。
警方到场,调监控,确认是四岁幼童。
直接告知:第一,这是无意识接触;第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没有性认知。
然后,各回各家,饭点不耽误。
如果女子不服?
行,依法告知复议渠道,书面给她,门在那儿。
如果她还在派出所门口闹?
对不起,治安管理处罚法摆在那儿,寻衅滋事,该警告警告,该拘留拘留。
顺便把监控视频打个码,向社会通报——既保护孩子隐私,也堵住悠悠众口。
如果拘留出来还继续?
那就不是治安问题了,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检察院公诉,法院判。
一套流程走得明明白白。
你看,多简单的一件事。
硬是被搞成了连续剧。
问题出在哪儿?
出在我们太喜欢"和稀泥"了。
觉得"调解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可有些事,压根就不是"调解"能解决的。
一个四岁孩子,需要被"调解"什么?
调解他以后走路别碰着人?
还是调解那个成年女性,别跟一个穿开裆裤的娃娃较劲?
这压根就不是双方各让一步的事儿。
这是把明显的是非,硬塞进"各打五十大板"的模具里。
更可怕的是,这种"调解文化"正在给某些人传递一个信号:
只要你闹得够凶、够久、够不要脸,规则就会为你弯曲。
三次调解,浪费的是公共资源,消耗的是执法公信,助长的是无理取闹。
下次再遇到这种事,请果断一点。
依法办事,不是冷血,是最大的公平。
该硬的硬起来,该走的走到底。
简单吗?
简单。
但有时候,最简单的答案,我们偏偏绕了最远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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