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利因特殊攻击被警方起诉#
控告方指控:2026年8月26日,一名30多岁男性A某向首尔江南警察署递交控告书,称在江南区一家餐厅内与李胜利一同用餐时遭到其殴打,主张李胜利涉嫌“特殊暴行罪”(指使用器物等加重手段的暴力)。
李胜利全盘否认:李胜利在《日刊体育》专访中承认,拒绝A某强行拼桌时“确实拿起了酒瓶”,但明确否认挥动酒瓶、用酒瓶威胁或殴打任何人。
反诉计划:李胜利称已掌握监控录像、双方事后短信及代客泊车员等目击者证言,将配合调查并以诬告罪对A某提起反诉。
发布于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