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支持国家,平台扫黑除恶,对以下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人员严厉打击!决不手软!重者判刑!
1. 公开侮辱谩骂:在组群里,评论区、短视频、图文帖子中集中发布侮辱、谩骂、诅咒、人格贬低类内容,进行人身攻击。
2. 捏造事实抹黑:编造虚假事实、虚假经历、虚假污点,通过图文、视频在网络散布,恶意抹黑他人。
3. 恶意剪辑歪曲:恶意剪辑、拼接视频,篡改聊天记录,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用来丑化诋毁特定个人。
4. 人肉开盒:非法搜集并公开他人手机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信息、私密照片、私人聊天记录等隐私。
5. 网络挂人:把他人账号、头像、个人信息公开发布,煽动其他网友对目标进行围攻。
6. 骚扰恐吓:通过私信、群聊持续发送恐吓骚扰信息,反复纠缠,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施压。
7. 举报轰炸:煽动、教唆、号召大量网友集体攻击、举报投诉特定账号。
8. 歧视污名化:基于外貌、性别、地域、职业、身体缺陷等,持续性发布歧视、嘲讽、污名化言论。
9. 网络威逼胁迫:以曝光隐私、散播谣言作为要挟,胁迫对方服从自己的要求。
10. 有组织围攻:组织指挥多个账号批量发布攻击性内容,有组织地开展多对一的网络围攻。
11. 恶意P图丑化:恶意P图,制作丑化他人的表情包、恶搞图片,在网络大范围传播,贬损他人人格。
12. 助推扩散:明知是网暴内容仍大量转发扩散,扩大侵害范围,助推网络暴力传播。
所有进入网络的网民必须明白网络暴力不是〝嘴仗”“跟风”“玩梗”以上12类行为均属于网络暴力,轻则民事侵权,重则行政拘留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发布于 江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