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
26-09-17 20:53 微博认证:羊城晚报官方微博

【媒体评:#别拿不点名当造谣的挡箭牌#】#刘诗诗有权对影射型言论依法追责# 9月17日晚,一则“某85花与前辈老公已离婚、约定等孩子长大再官宣”的匿名爆料引发热议,#曝85花和老公已离婚#冲上热搜。多位网友根据“前辈老公”“年龄差显著”“有子女”等指向性描述,将猜测焦点几乎全部锁定在刘诗诗与吴奇隆身上。
爆料全程无姓名、无实锤,全靠“17岁年龄差”“有年幼孩子”等关键词让公众“对号入座”。这类匿名爆料之所以屡试不爽,恰恰是因为发布者笃信一条“潜规则”:不点名,就没事,但法律不认这条潜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对于“不点名”的暗示性言论,司法实践早已明确:指向特定人的方式并不限于直接表明姓名。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网精选答问明确指出,行为人采取“指桑骂槐”“含沙射影”等间接方式暗指他人的行为,属于影射型行为;如果相关行为中的对象特征要素足以让信息受众意识到该行为与特定对象具有高度的对应性,从而造成该特定对象社会评价降低,依然构成名誉权侵权。
北京四中院审理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为此提供了生动注解。被告以“甲×某”等称谓代指原告,并设置“不限圈抽奖”引导言论大规模传播,但结合话题标签,足以让他人意识到言论与原告存在直接或高度对应关系,法院最终认定构成侵权。该案裁判要旨进一步指出:未指名道姓的影射型言论在主体指向上采用了“特指”而非“泛指”方式,只要特征要素足以让一般公众意识到与原告具有直接或高度对应性,即可认定影射指向了原告。匿名爆料者试图用“不给名字”来规避法律责任,但“特指”式的暗示恰恰暴露了其意图指向的特定性。
事实上,这已是刘诗诗与吴奇隆多年来第六次被传婚变。此前多次有人公开查证,两人名下房产没有挂牌出售,法律系统里也查不到任何离婚登记记录,甚至有人拍到刘诗诗工作结束后返回与吴奇隆共同生活的住所。一段正常的婚姻,不该因为当事人选择低调生活,就反复成为流量猜谜游戏的素材。刘诗诗与吴奇隆有权保护自己的婚姻不被无端揣测所消费,更有权对造谣者依法追责。
匿名不是免责的挡箭牌,暗示性描述同样可能触碰法律边界。每一次“狼来了”式的无实锤爆料,消耗的不仅是被造谣者的私人空间,更是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储备。追问可以,等待调查;关注可以,保持理性。别让一对低调生活的夫妻,成为流量逻辑下的无辜牺牲品。([原创]记者:郑宗敏;编辑:张子皓;审签:艾渝) http://t.cn/AXOSYb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