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盆里的鱼
26-09-18 12:36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律师 头条文章作者

#诬告小孩者被滴滴司机反告#长沙那个摸臀姐,求仁得仁了。

半年前她一条视频把顺风车司机挂上网,点赞二十五万,司机被骂到抬不起头。平台后来查清,司机没错,账号也没封。她剪掉的那半段,监控里都在。

这回司机不忍了,律师函寄过去,正式起诉。四岁男孩他爸也在走程序。她账号里,还挂着跟宿管阿姨对峙的视频。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写得明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一千条补了一句,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得跟侵权的方式和影响范围相当。翻成大白话,谁把人挂在网上骂,谁就得在同样的地方,把话一句句收回去。

喜欢起诉是好事,说明她信法律。这回正好换个身份,当当被告。建议宿管阿姨也别客气,一起告。她既然爱蹦跶,就让她蹦跶个够。

对了,人家可是要读马来西亚名校的。安徽学院念的预科,下个月飞出去留学。名校门槛是高,高在学费上,给钱就发证,难怪董大姐这样评价海归,到底是见过大格局的人。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