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长江武汉段倾倒淤泥事件#
最终确认,倾倒物为航道清淤疏浚产生的淤泥,属于“其他固体废物”,虽然没有出现重金属等有毒物质超标,水质仍然符合地表水II类标准,但依然具备污染特性。
本次清淤为青山船厂实行——那很大概率是周边船厂区的河道、运河的淤泥挖出并倾倒入长江。虽然获得了海事部门的许可(包括倾倒淤泥区域,但另一边未向生态环境的相关部门申报,仍未有效进行污染防治。
发布于 河南
#湖北通报长江武汉段倾倒淤泥事件#
最终确认,倾倒物为航道清淤疏浚产生的淤泥,属于“其他固体废物”,虽然没有出现重金属等有毒物质超标,水质仍然符合地表水II类标准,但依然具备污染特性。
本次清淤为青山船厂实行——那很大概率是周边船厂区的河道、运河的淤泥挖出并倾倒入长江。虽然获得了海事部门的许可(包括倾倒淤泥区域,但另一边未向生态环境的相关部门申报,仍未有效进行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