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玲玲律师
26-09-19 19:55 微博认证:律师 2025微博新锐新知博主

今天看到一宗很离奇的案件。某女子失踪七年。警方调查时,她的闺蜜说,自己这七年反复梦见某女子陷在河边的泥地里,越陷越深,还对她说:“我带你来找吧,有人不让我离开。”后来,据说是在河边的泥地挖出了某女子。

其实,古往今来,类似的“托梦寻尸”并不少见。我举几个著名的案子,比如2008年吉林长白山,山货商张X X失踪。他的姐姐从辽宁赶来,说弟弟在梦里告诉她,自己被埋在铁路附近。她循着梦境寻找,果然发现弟弟的遗体。警方随后通过现实中的感情纠葛和相关证据锁定凶手。这宗案件后来被央视《今日说法》以《梦境擒凶》为题报道。

台湾也有一宗著名的十信工商女学生命案。按照其家属及台湾媒体后来的讲述,女孩失踪后,母亲求神问卜,梦中得到“166巷”的提示,后来遗体果然在16 6巷的一间出租屋里被发现。

1827年英国“红谷仓谋杀案”中,Maria Marten失踪后,继母多次梦见她被埋在一座红色谷仓里。家人前往挖掘,真的找到了遗体。凶手William Corder随后被捕、审判并处以绞刑。

梦境当然不是证据,更不能代替侦查和审判。尸骸、DNA、物证和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是司法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时真的也很难解释:为什么有人真的就能梦见那条河、那段铁路、那座谷仓?也许,是有些人以梦为名,掩盖某些真相,也许,是真的有些冤死的人,太想让自己被找到。[祈祷][祈祷][祈祷] #老伍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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