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致妻死子女谅解仍死刑原因#【因无端怀疑妻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男子连续两晚殴打妻子致死!庭审时拒不认罪悔罪,子女出具谅解书,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解读男子家暴妻子致死子女谅解##男子家暴妻子致死拒不认罪悔罪#丈夫长期对妻子实施家暴,此前还曾因此被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一次因无端怀疑妻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他连续两晚对妻子实施殴打,造成妻子19根肋骨骨折、颅脑损伤,最终死亡。案件审理期间,二人的一子一女出具谅解书。这样的谅解能否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一则关于家庭暴力致人死亡案件中,能否因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而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故意伤害案。
案发后直至一审、二审庭审时,被告人岳某坤对其行为毫无悔过之意,拒不认罪悔罪。案件审理中,辩护人提交了被害人子女出具的谅解书。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2日作出(2022)皖12刑初4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岳某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岳某坤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2022)皖刑终20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为: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对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能否因获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而从轻处罚。法院认为,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应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能为了惩处家庭暴力犯罪而一律从严,也不能以这类案件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而一律从宽,应当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过错责任、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岳某坤归案后拒不认罪,且无任何认罪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极大,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适用死刑的法定要件。虽然辩护人提交了被害人子女出具的谅解书,但是谅解人兼具被害人与被告人近亲属双重身份,考虑到岳某坤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即使获得近亲属的谅解,亦不足以据此对岳某坤从轻处罚。(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国新闻网)#男子怀疑妻子出轨连续两晚殴打致死# http://t.cn/AXOjeXpj http://t.cn/AXOYTBi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