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国龙 理记#
老贾还是忍不下这口气,摇人儿了。
也好,有仇就报,不长乳腺结节,那什么,别耽误正事就好。至少在我看来,老贾和老罗根本就不是一条道上的,按说俩人遇不上,也打不起来。李逵战张顺,一个走旱路的,一个走水路的。老贾是李逵,一口气没忍住,跳水里了,吃了大亏,也有点儿失身份。
老贾的身份是企业家,造福一方、社会栋梁;老罗的身份是网红,他一辈子都想成为老贾那样的人,做个大品牌或大企业,成就一番人人敬仰的事业,可惜造化弄人,做了许多行当都失败了,命运捉弄,就当网红合适,不想当也得当。
这几天我挺反感老罗,之前那个踩着某冰激凌品牌去捧某雪糕复出的营销手段,实在太下作了,这么聪明的人,呼风唤雨的,几乎是个营销天才,怎么会想出那么拙劣的主意呢?无法理解,太随意了。
不过换在老贾与老罗的舆论战上,我一直觉得老罗挺狼狈的,知道自己惹祸了,自始至终一直带点儿“讨饶”的口气,几度辩解想息事宁人,但老贾冒火了,咽不下这口气,反复浇油,不肯罢休。从俩人的态度上也不难看出,老贾是真受委屈了,理直气壮、问心无愧,觉得这件事,越打越赢、越辩越明。
理记出面,属于老贾的二番战。看开局的气势可是不小,有点儿鱼死网破、非要分个胜负的意思,够老罗喝一壶的。我分析,理记的目的是“同归于尽”,自己豁出去“封号”,让老罗这个“黑社会”头目粉身碎骨,全网消失,肉身去日本找老王投靠组织;理记作为炸碉堡的英雄,另外再起个号,“理二记”什么的。
站在企业家的角度,我认为“报仇”不能太狭义,注意,不是狭隘,是狭义,意思就是不要只想弄死仇人以解心头之恨;要以品牌建设为目的,通过报仇的戏码,让大众在刀光剑影中、快意恩仇里,见识到企业家的胸怀和格局,顺便让系列品牌名声远扬、借帆启航。
打架只为输赢就窄了;打出广告效应,打出形象威信,才叫高手。我等倒是愿意看戏,微博上好久没正事了,从某虚拟币大佬摸某明星的奶子的小作文后,寡淡得厉害,能一睹高手过招,看一出新版“卧虎藏龙”,确实很期待,尽管这里面没有一个好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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