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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1 17:42 微博认证:新京报官方微博

【观点争鸣:#大学生吸烟该不该取消学费减免资格#?】#专家称吸烟取消学费减免不是管太宽#9月21日,据封面新闻报道:四川大学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有一条规定: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学生是否吸烟,成为其申请学费减免的审核条件——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大量讨论。对此,两位大学生有不同观点——

刘煜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别把“吸烟取消学费减免”误读为“管得太宽”

这项政策要解决的是“交不上学费”的燃眉之急,不是额外的生活补贴。既然申请的基本前提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日常生活节俭”,那么钱花在了哪里,就不再是不相干的私事。一包烟十几元,成瘾者一年几千元,对一个连学费都要靠减免的家庭来说,这不是可以忽略的小数。而且,这条规定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多校长期执行的共识,背后逻辑很清楚:大学资助不只是发钱,更是帮学生立身。吸烟酗酒、沉迷网络,费钱、伤身、消磨志气,本就与“积极上进”的资助导向相悖。把规矩立在前面,是给受助学生一个明确的路标。

王康鹏(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资助的“一票否决”,不该有“吸烟”这一条

有的高校规定把吸烟与“违纪受处分”“材料弄虚作假”并列,意味着一个学生没有违反任何校规校纪,没有受到任何处分,仅仅因为被发现在吸烟,就可能失去学费减免资格。这和“违反校规受处分”取消资格有本质区别。后者是对违纪行为的惩戒,有明确的程序正义作为支撑;前者则把一个成年人合法的个人习惯,直接等同于丧失受助资格的充分条件。大学生是成年人,吸烟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一个人有权决定是否吸烟。高校可以不鼓励、可以教育引导,但以此剥夺资助资格,规则的正当性需要更强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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