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让女儿从5楼扔快递坠亡#【约定快递员上门取件,15岁女儿按母亲指示从5楼往下扔快递时不慎坠亡!父母起诉索赔,二审判了】#一条牛仔裤引发的坠亡悲剧#女子张某在某平台购买一条牛仔裤,因试穿不合适办理退货,退货方式为上门取件。快递员刘某上门取件,到达小区后同意张某将快递从楼上扔下。张某让15岁的女儿马某站在榻榻米上,将快递往楼下扔,马某不慎从5楼坠亡,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张某和丈夫将快递员所在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4.4万余元。一审判决该公司赔偿21.1万余元,张某和丈夫不服,提出上诉。#让15岁女儿5楼扔快递致坠亡谁担责#
9月20日,该案二审判决公布。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快递员和其所在公司、张某及马某四方均有错:快递员未完全履行上门取件合同义务,在张某提出将快递从5楼抛下时,未明确拒绝该危险操作行为,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与劝阻,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用人单位侵权责任;张某作为监护人,指示未成年女儿站在榻榻米上将快递从5楼抛下,应当预见该指令可能导致孩子探身窗外发生危险的严重后果,未尽到法定的安全监护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自行承担主要民事责任;马某事发时已年满15周岁,应当知晓该行为可能导致自身坠楼的严重后果,仍实施该危险行为,对自身安全未尽到与其认知能力相匹配的合理注意义务,对损害后果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某公司担责三成,需赔偿29.6万余元。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责任比例划分恰当。一审判决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处理结果错误,二审依法予以改判。某公司应赔偿的数额为296747.25元,扣除已支付的200000元,还应支付96747.25元。
据此,二审法院判决如下: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由某公司赔偿张某及丈夫损失共计96747.25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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