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猫契。纳猫契又称聘猫契,是自宋代起民间“纳猫”时立下的象征性契约文书,类似给猫的安家承诺,而非真正的买卖文书。
它在元代典籍《类编历法通书大全》中就有“猫儿契式”的明确记载。契文中常会写明猫的外貌、职责(比如捕捉老鼠、看守家宅等),还会以“东王公”“西王母”作为神仙见证,也会写下主人对猫的期许与相处规则,最后标注立契人和日期,满是古人对猫的珍视。黄庭坚、陆游等文人还曾写下带聘礼迎猫的诗句,可见当时立纳猫契的习俗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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