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离校小区坠亡家属索赔学校56万#【男生离校在一小区坠楼坠亡,家属起诉索赔56万 一审:学校有一定过失担责三成,由保险公司赔33万】#男生离校小区坠亡保险赔33万##男生离校小区坠亡学校担责三成# 高二男生宋某(化姓)在晚自习后离校外出,后坠楼身亡。事后,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损失的一半即56.4万余元,某保险公司在校(园)方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9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北枣阳市人民法院近日公开该案一审判决书,认定学校存在一定过失,对宋某的死亡承担30%的民事责任,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负担,并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宋某父母33.8万余元。
宋某系某中学高二住校生。2026年4月6日晚自习后,宋某就寝时段离校外出,次日在小区坠楼身亡,其母亲对高坠死因无异议。
当晚清点宿舍时,老师发现宋某未归,校内搜寻无果后上报校领导、通知家长并报备教育局。监控显示,当晚22点26分宋某已出校门,学生进出未见有人查验、门禁闸机亦未启用,大门内侧栏杆后坐有一人,未对学生进行查验。
法院审理认为,学校门禁管理疏漏,致使住校生私自外出;同时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机构,不仅向学生授业(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树立等思想教育(传道、解惑)上存在不足,存在一定过失,该过失是宋某死亡原因之一。
宋某已年满16周岁,对自身行为后果具备认知能力,主动坠楼是事故主要直接原因;其父母也负有关注孩子心理状态、做好疏导教育的责任。综合判定,学校承担30%责任,宋某及其父母自担70%责任。
本案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2.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3万元。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对应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宋某父母33.8万余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http://t.cn/AXWbePY4 http://t.cn/AXWbewN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