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检察
26-09-28 10:25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

#闻韶检声#【以为只是车辆不合格,一查驾驶员…】9月14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直属高速二支队诸城大队民警开展路面巡查时,平台预警一辆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风险,执勤民警迅速处置,引导该车驶入服务区接受核查。
随后,民警在服务区对驾驶人与车辆信息开展核验,驾驶员主动承认,其曾于前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经民警核查,该情况属实。
该驾驶人在驾驶证吊销的情况下心存侥幸驾车上高速,加之车辆逾期未检验,两项违法行为叠加,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诸城大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告知其吊销期间严禁驾驶机动车,须通过正规考试重新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警民携手同行 @闪电新闻 @中国警察网 http://t.cn/AXOTcj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