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已在停水电出租屋独住1年#】#被父母独自留在出租屋13岁男孩发声# 近日,出租方马女士向南方+记者反映,其公司在珠海香洲区的水岸华都一套房租给一名租客,因租客长期拖欠租金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出租方通过诉讼,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租客腾退房屋、结清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去年,租客潘女士带着家中另外三名孩子搬走,却将当时12岁的大儿子独自留在这套租赁房屋内。”马女士告诉记者。
9月22日,记者来到案涉房屋,见到这名已经13岁的男孩。男孩介绍,自己还有一名同岁的双胞胎妹妹,另外还有弟弟妹妹。谈及母亲将自己单独留在此处居住一事,男孩称,自己向母亲询问缘由,但对方闭口不回应。据男孩表述,母亲会偶尔过来看望他,但多数情况下,拨打母亲电话都打不通。
马女士表示,此前她已就此事联系湾仔派出所,派出所协调社区和妇联与男孩父母沟通,却被男孩母亲潘女士拒绝称“他们不需要帮助”。马女士也多次联系潘女士,要求其搬离,其总是找托词或者称“自己生完孩子脑子不好使。”
该处出租屋因长期拖欠房租等各类费用,目前已经停水停电。
“我不想一个人在这里住,但是也不想搬去跟妈妈住。”男孩说,生活开销方面,父亲会按月把生活费转入他电话手表绑定的支付宝账户,用于日常出去吃饭、点外卖,“每月有三四千元,多的时候有5000元。”当记者提出希望看看转账记录时,男孩予以拒绝,表示父亲不允许向外界展示相关记录。(南方日报)http://t.cn/AXWta3G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