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台湾海巡署通报称,台湾海巡署东南沙分署东沙指挥部10月1日上午11时许,在东沙岛东北方15.5海里、台湾所谓“禁止水域”内5.5海里处发现一艘渔船,告知台湾海巡署云林舰前往查看。
10月1日下午3时许,台湾海巡署云林舰在东沙岛东方27海里、台湾当局所谓“限制水域”内8海里处,发现中国大陆籍渔船“粤惠东渔75066”及“金鯊”两艘渔船违法下锚作业。台湾海巡广播驱离后,“粤惠东渔75066”起锚离开,“金鯊”未起锚。
台湾海巡署称,云林舰连续广播3次无效后,先在距离“金鯊”约200公尺处,以水炮朝上空喷水30秒,对方仍未配合,才逐渐靠近、朝驾驶舱喷水90秒。“金鯊”随后起锚向外航离,云林舰随即停止对该船喷水。
针对水炮使用过程,台湾海巡署称,依驱离中国大陆船舶及低致命性武器使用等作业规范,使用高压水泵时,应注意避免伤及易致命部位及其他第三人。云林舰朝“金鯊”驾驶舱喷水约90秒,台湾海巡称,喷射水炮期间,全程避开甲板人员。
台湾海巡署称,“金鯊”在准备离去时失去动力,云林舰派出小艇载海巡人员持枪查看,确认船上人员均安。昨晚8时许,海巡基于人道考量,应对方要求,以小艇送上35份热食,随后展开拖带,并增派东沙分队PP-10032艇全程戒护。
昨晚11时许,台湾海巡将“金鯊”拖至台湾所谓“限制水域”外,等候对方联系的船只前来接手,直到10月2日上午6时15分,将该船交由中国大陆籍“海洋石油681号”工作船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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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