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独居女子离世房产判归国家#
北京昌平一个女生,41岁走的,没结婚没孩子,爸妈也都先走了。她留下一套101平的房子,值400多万,还有存款保险加起来110来万。
按说没继承人了。结果她叔叔姑姑舅舅姨妈,一共9个人,全告到法院去了,都说自己平时照顾过她,房子应该分给自己。
法院查下来挺细。有个叔叔是开出租的,住得近,生前老开车带她去医院,节假日还带她出境旅游,就这个人判了20%,剩下8个人各拿10%。分的是那110万现金,400万的房子一套没分,直接归国家,民政局管。
依据是民法典1160条,没人继承也没人留遗嘱的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1131条说的是,扶养较多的亲属可以适当分一点。法院的逻辑是,她生前一个人住,没到主要靠亲戚扶养的程度,所以大头的房子归国家,帮过忙的分现金。
我查了下,上海也有个几乎一样的案子,堂弟夫妇照顾独居老人3年,分到130万现金,房子拍卖后归了国家。看得出来,这套规则已经在多地落地了。
反正我觉得判得不冤。平时走动走动、过年上门看看,和真正扛起来照顾,确实是两码事。但换位想,谁挣钱买的房,都不愿意最后充了公。
要是你有套房又没结婚没孩子,你会提前立遗嘱,还是随它去? http://t.cn/AXWRa5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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