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社保的争议很大,我有几点提议:
1、社保缴纳基数应与实际工资一致,或者,应降社保最低缴纳基数和城市的最低工资一致,而非按照虚高的最低缴纳基数缴纳,特别是中小企业职员、灵活就业者应该如此。
现在的社保基数太高、太贵了,老百姓社保负担太重,企业用人负担也重,交不起了。
比如我们这,最低工资为2540元一月,但最低社保基数为7270元,相差很大。
一个人即使工资只有五千,也要按七千多缴,扣掉社保个税等,到手的可支配资金更少了,拿什么来消费和生活?
职工每月至少要交2000多,灵活就业社保最低也要交2000多,没有工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人,根本承受不住。
特别是,灵活就业者,数量本来就庞大,工资收入本来就不稳定、也不高,对高昂的灵活就业社保真的望而却步。
对于灵活就业者的最低社保基数,应该降低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减轻灵活就业者负担,设置由低到高多个档次,让灵活就业者都可以根据收入情况自主选择交多少、交什么档位。
2、养老金医保金不仅要开源,更要要节流,现在退休老人越拉越多,年轻人却越来越少,长期下去是不健康不可持续的。
对养老金和医保金进行限高,比如一万以上的养老金进行削减和暂停增长,不要再涨超高养老金、医保金了,而且即使涨养老金,也不能按比例涨。
养老金是用来给老人养老兜底的,而不是用来让某些退休老人及子女致富的。
设置退休金上限,降低部分人员超高退休金降低到合理范围,能基本保障老人的晚年退休生活即可。
真正需要养老金的人,反而是那些养老金很低的人,应该适当提高低养老金群体的养老金,做到相对公平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也应该缩减体制内和体制外的退休金差距,现在的差距还是蛮大的。
不然,这样只会导致差距越来越大,资金越来越少,资金池子不够用,年轻人看着没信心,也就不不交了。
3、很多人交了很多年社保,但没交满最低年限,就因为失业、经济恶化等原因,导致断交了,不是不想交,而是真没法交了,对于这种情况,到退休年龄最低缴费年限不足的,应该允许一次性补缴,如果不允许一次性不交,那就应该吧别人交了的钱如数退还,给别人作为养老金,这也是老百姓真金白银给出去的钱。
4、在非体制内人员很多经济情况,不是当事人自己能掌控的,所以允许人们在失业、经济困难、收入降低的时候,自愿选择只缴纳五险一金中自己想交的(比如医保)部分,或者可以选择一个最低额度来交,作为临时过渡,只交社保中的部分或只交最低标准的情况,不应视为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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