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经营写入食品安全法#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增设专节,直播带货、平台责任、商家资质全纳入监管 🍜
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将网络食品销售、直播带货、平台责任等纳入食品安全法监管框架,标志着网络食品经营从“参照执行”走向“专门立法”。
→ 专节覆盖范围:网络食品经营专节针对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网店等业态,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义务、信息公示要求、过程管控责任,以及直播带货中主播、MCN机构的责任划分
→ 与现有法规衔接: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为直播电商平台列出11项禁止性要求,并要求平台每半年核验一次商家资质。此次修法将相关要求上升至法律层面
→ 行业影响:从“假助农直播间”大豆油冒充核桃油,到“AI假医生”带货保健品,网络食品经营乱象频发。专节入法意味着监管从“专项行动”转向“常态化法治”
从“参照执行”到“专门立法”,网络食品经营终于有了自己的法律章节。假助农、假医生、假神药——这些乱象的根源是规则不够硬。专节入法传递的信号很明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直播间也不是。但法律条文能不能管住“换马甲”的商家,还得看执行。你看好这次修法对网络食品乱象的治理效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