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明律师
26-10-18 13:08 微博认证: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粗暴拖拽流浪狗涉事保安被批评##律师说法# 据报道,“10月15日,喀纳斯景区工作人员回应@封面新闻 ,视频里的流浪狗已放归景区原地,涉事工作人员已受到批评教育。阿勒泰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表示,已关注到该舆情,正联合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我查了下,喀纳斯景区是阿勒泰市的,阿勒泰市隶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如此就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养犬规定说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下列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四)金融、通讯、商场、饭店、宾馆等经营场所;
(五)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等文体活动场所;……”

景区既是经营场所,也是文体活动场所,牵绳狗都不得进入,遑论流浪狗了,流浪狗是不能在景区流浪的。允许和纵容流浪狗在景区流浪,景区已经违法。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养犬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并可直接拨打电话110或者12345反映。”网民依据该规定,可向有关部门对该景区投诉!!![怒]#庄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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