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临沂16岁的张志超因奸杀女同学被判无期。6年后他的一句话让母亲泪奔。他本是全村公认的好孩子,班长,成绩优异。2005年1月学校一女生失踪,一月后遗体被发现。无指纹体液物证,仅凭模糊证词,未满16岁的他被锁定。审讯中遭恐吓诱导,被告知未成年不会判死刑,配合就能回家,他被迫认罪。2006年3月判无期。母亲马玉萍探监六年,儿子沉默寡言。2011年22岁的他自学法律,终于喊出:“妈,我没杀人,帮我申诉。”母亲从此踏上申诉路,父亲不堪打击病逝,多位亲人离世。多年后北京律师发现漏洞,2017年最高法指令再审,2020年1月13日改判无罪。30岁的他跪在父亲坟前念判决书 http://t.cn/AXj2YN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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