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独生女继承2亿遭离婚分产#:可以设立婚前协议,还可以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或公证遗嘱[并不简单]】10月24日,#独生女继承2亿遗产1年后遭离婚分产#登上热搜引热议,据中国蓝新闻,上海一名独生女在父母未留下明确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了总价值2亿元的遗产。她结婚仅一年,丈夫就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这笔巨额遗产。配偶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认定该遗产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依法对其进行了分割。
针对此事件,不少家有独生子女的网友提出疑问,难道真的要在婚前准备一份婚前协议吗?如果要做婚前协议应该怎么做可以规避此类情况发生?@钱江视频 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律师表示,独生子女可以设立婚前协议来规避这类风险,不过,婚前协议只是可选方案之一,核心要从源头的继承规则入手搭建双重防护,就能避免婚内继承的遗产被配偶分割。
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遗嘱中明确指定遗产只归子女一人所有,才能直接排除配偶的分割权。本次热搜事件的核心根源,就是独生女的父母没有提前订立定向遗嘱,才导致2亿元遗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现有公开信息,最稳妥的做法是让有忧虑的父母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或公证遗嘱,在遗嘱中清晰写明:“本人名下所有财产,在我百年之后,全部由我的女儿(或儿子)XXX个人单独继承,该财产属于她(或他)的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无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这份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哪怕遗产是在女儿婚后才完成继承过户,也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配偶无权主张分割,从根源上堵死了分割风险。
此外,律师也提到,如果选择用婚前协议作为补充防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自愿签字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另外,条款中要明确约定“女方(或男方)婚后通过继承、受赠取得的所有财产,全部归女方(或男方)个人单独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自愿放弃对该部分财产的分割权利”。同时,不得在协议中设置“以离婚为前提的财产分割条款”,避免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律师建议,独生子女婚后实际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时,不要直接和配偶签署任何相关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全程保留好父母的定向遗嘱、遗产过户的全套书面材料,避免后续发生纠纷时因证据缺失陷入被动。戳更多#两天闪婚2个月闪离分走130万拆迁款#>> http://t.cn/AXj5T79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