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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队员工作18年申请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解雇 县林业局:“完全遵照劳动合同法是不是有点不合适?”】#防火队员工作18年申无固定合同被辞##林业局称完全遵劳动合同法不合适# 连续工作18年、6次续签劳动合同,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却被解聘。近日,山西左权县的白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称,他在左权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工作多年,依法向单位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被告知只能签订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不同意,则将终止劳动合同。

白先生今年37岁,是左权县本地人。2008年,他入职左权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成为一名防火队员。“主要工作是在山里驻守值班,进行防火巡逻、隐患排查。”被辞退后,白先生将左权县林业局诉至法庭,希望判令该局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院审理认为,林业局依法负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义务。

左权县林业局一工作人员回应此事时称:“我们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要完全遵照劳动合同法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此外,工作人员表示,解聘白先生没有经济赔偿。

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白先生有权另行起诉主张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2N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龄核算赔偿金额。http://t.cn/AXjouoDl 更多详情请查看原文>>http://t.cn/AXjoro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