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凌羊
26-10-29 11:22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电诈集团之所以能得利,很大程度上跟国内的信息泄露有很大关系。泄露后果跟责罚严重不对等。

最高检2026年通报的网络开盒系列案里,有个主犯林某武一人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就高达6亿余组,另一名主犯王某康获取了3亿余组。这些被泄露的信息,部分直接流向境外电诈集团,并关联到多起具体的电诈案件。

但是,主犯林某某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另一名获取3亿余组信息的主犯,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

还有企业因泄露安全风险受到的处罚,也只是警告和数万元的罚款。

违法者付出的代价,与这些信息被用于诈骗后可能产生的天文数字损失之间,并不在同一个数量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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