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不可以宽容,对于那种危害性较低,或犯罪目的是出于自保,可以酌情宽容处理——比如A把B的孩子虐杀了,然后B去把A杀了,然后再去自首。
这种情况就应该酌情给予一些宽大处理。
又比如说,A是最可怜无助的底层人,B常年仗势欺压他,导致A连日常生活都无法体面,某一天B又欺压A时,A新仇旧恨累积,一刀捅死了B。
这种情况,法律也应该给予一些人情关怀。
——但是,法律的可笑往往就对比出来了,这种时候呢,法律党会出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强调“你再怎么样也不能杀人”、“你再怎么受欺负,你可以寻找法律途径,怎么可以选择杀人呢”
所以有时候不怪群众“你法我笑”,实在是执行法律的人士,过于葫芦僧了。
在该体现人情的时候强调无情,在该体现法律的时候又强调人情。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