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保持清醒头脑:利用惯常的老套路污名化受害者徽剑,无法减轻也替代不了行凶者担责!
吴恺(网名徽剑)遇害案生效裁定已经认定:赵冰等人非法拘禁、暴力殴打并遗弃被害人,致其死亡,赵冰被判死缓。
上周,全网激愤!
但昨天开始,陆续有网友甚至不乏一些大V开始翻旧账,说他曾为电诈园区“站台”,用春秋笔法暗示他“死有余辜”或“分赃不均狗咬狗”。
这套话术是不是很熟悉?女性被强奸可能是穿得暴露,是不是太骚,等等。先找受害者的问题,再把舆论从“谁杀了他”引到“他是不是好人”。
可刑法不是道德审判。一个人过往有无争议、是否说过错话、是否曾与某些人有交集,和本案中行凶者是否实施非法拘禁、是否殴打、是否遗弃、是否放任死亡,是两回事。
即便被害人对矛盾激化有过错,也要看该过错与本次死亡有无直接关联、程度多大,只是量刑酌定因素,绝不是“死了活该”,更不能据此免除行凶者责任。拿陈谷子烂芝麻暗示“死有余辜”,不是讲法,是替暴力找借口。
更别说“收钱被抓”“内部分赃不均”这类说法,有证据就摆证据,没证据就别用暗示当事实。
大V不是不懂“谁主张谁举证”,而是太懂怎么用半真半假的话带节奏。批评一个人可以,但不能用未经证实的旧事,给杀害他的暴力开脱。
有预谋有组织地发起“受害者有罪论”,这套屡试不爽的套路最恶的地方,是让施暴者隐身。今天可以用旧事污名化一个反诈博主,明天就能用同样的话术污名化任何一个受害者。
各位请记住,法律看的是本次行为、因果关系和过错程度,不是谁的人生履历更干净。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带偏,因为背后实在有太多的疑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