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评论真的震撼到我了,我不知道这位设置了什么,我回复不了。
但我发现这种思维方式的人特别擅长一件事,每当有人要求追究侵害者的责任,就开始莫名其妙的发散思维。幻想一些如果加害人被追究责任,受害者怎么办?家人怎么办??怎么所有人都需要替女人和孩子考虑,唯独不需要涉嫌伤害她的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一个失踪15年的女硕士,被找回时已经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还被送养并获利4万元。你对这些事情只字不提,反而开始担心加害人被追责以后,受害者会失去生活依靠,孩子以后不能考公考编。
一名女性需要有人照顾起居,和一名男性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是两回事。如果她确实需要长期照护,那应该讨论如何提供医疗、生活和社会保障,而不是把她的生存保障全部捆绑在孩子和这名加害者身上。
你所谓的为女性着想,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为了让她有饭吃、有地方住、有男人照顾,最好就不要追究这个男人的责任。说到底,你们考虑的从来不是受害者有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而是如何让现有的生活模式继续维持下去,哪怕代价是让受害者继续承担这一切。
好好看看我说的话吧,但愿你能看懂,不过依你对这件案件的评论来说,多半是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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